近日,在武定县人民法院积极调解下,一起涉农民工劳务纠纷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,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案情回顾
杨某与李某为劳务关系。杨某于2021年在李某承揽的两处工地上从事劳动工作,然而,工程均竣工后,杨某却迟迟未收到其应得的劳务费18250元,多次讨薪无果后,遂将李某诉至武定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,认为案件事实清楚,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,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转至调解中心,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武定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。
倾力调解
调解中,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释法明理,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、疏解心结,并告知被告李某其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,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。同时,调解员还及时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,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,为双方当事人解除后顾之忧。
法官说法
调解是最优的审判,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,还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,有助于双方在友好氛围中达成共识、实现共赢。近年来,武定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厚植司法为民情怀,坚持调解优先,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,妥善解决好涉农民工薪资案件,努力让农民工群体减少烦“薪”事。